西班牙的器官移植起步于 1965 年,1979 年颁布器官捐赠 和器官移植法案,到上世纪 80 年代中期器官捐赠数量增长缓慢。1989 年,为缓 解器官捐献率低带来的社会问题,西班牙卫生和社会事务部成立了国家器官移植 中心(以下简称 ONT),该中心负责统筹全国器官的获取和分配,没有通过 ONT 的移植都被视为违法行为。ONT 负责制定国际、地区、医院三级标准的器官捐献 规范制度和捐献流程,并在每个医院建立标准化的器官捐献协调小组。该协调小 组拥有专兼职成员,一般来自 ICU 的医生或护士,他们在各自单位均具有良好的 声誉,并愿意从事这一工作。捐献协调小组的职责是妥善处理管辖医院内的器官 捐献行为。协调小组要捕捉所有可能的捐献机会(因为小组成员多为 ICU 医生或 护士,所以他们有条件及时发现最可能的捐献者),对捐献者进行评估并向 ONT 及时报告,看其是否符合捐献标准,确定其家属是否同意进行器官捐献;此外, 他们还要承担宣传器官捐献、协调医疗关系等任务。
西班牙的器官捐献率从很低的水平(14 例/百万人)发展为全世界捐献率最 高的国家(39 例/百万人),其原因归功于政府非常重视此项工作,专门建立国 家级的器官移植中心,制定全国范围内的器官捐献制度和审核标准,设立以医院 为单位的捐献协调小组(独立于器官移植团队),注重持续性专业培训,同时政府给予大力的支持,对需要移植手术经费不足的患者提供财政补贴。这一器官移植体系被称为“西班牙模式”。
在西班牙,法律规定,任何人都可被视为潜在的捐献者,除非其明确表示不 愿进行器官捐献。也就是说,在没有明确拒绝进行器官捐献的情况下,任何人都 可被看作器官捐献者。该政策也是促进西班牙器官捐献率逐年上升的重要原因之 一。但移植中心负责人也表示,在实际的操作中,最终是否捐献还要尊重家属的 意见。西班牙每年保证 1000 例左右的捐献,基本可满足国内需求。在 ONT 工作 的人员对自身工作具有极高使命感和责任心,对社会承诺其捐献热线电话每天 24 小时接通,全年无休,确保自愿捐献者能及时有效实现其愿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