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红字〔2012〕12 号
各省(区、市)红十字会、卫生厅(局): 由于人事变动,经研究,决定对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组成人员进行调整。调整后的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职责不变。 特此通知。 附件:1.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
2.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
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卫 生 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