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加拿大血液服务中心
加拿大血液服务中心成立于1998年。此项工作原由加拿大红十字会负责,但因在上世纪90年发生的血液污染引起输血者感染艾滋病或乙肝病毒事件后,血液服务工作转由新成立的加拿大血液服务中心负责。该中心是一家非盈利性的慈善机构,其唯一使命是管理加拿大的血液制品和干细胞的捐献和供应。
2008年4月1日,加拿大血液服务中心接管了加拿大器官捐献及移植委员会,并使之成为其下属机构。
二、加拿大器官捐献及移植委员会
加拿大有政府支持的公立医疗卫生保障体系,因此所有器官移植的费用都由政府承担,但具体情况各省有所不同。加拿大器官捐献及移植委员会的前身是1980年成立的加拿大移植协会,致力于联合器官捐献协调员及其他领域内相关专家,其成员包括卫生专业人员和合作伙伴。他们深入参与每一个器官、组织的捐献和移植,包括器官和组织的获取与分配;移植前、后对患者的护理;对捐献者家属的关怀等。加拿大移植协会在制定和深化关于器官、组织分配的国家指导方针政策上,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每年举办器官(组织)的捐献、获取和移植等相关方面论坛,国家器官(组织)捐献宣传周,向公众宣传普及器官捐献、移植的专业知识。
2008年器官捐献及移植委员会并入加拿大血液服务中心,成为一个全国器官(组织)捐献移植体系,并管理全国专家委员会;2009年组织相关人士制定了国家器官和组织捐献移植体系建设指南。目前共有工作人员100人。每个省有一个器官获取组织,由执行主任和医学主任负责运作。有的器官获取组织设在医院内部,有的独立设置,由医护人员担任协调员,接受联邦政府监督,遵循政府的相关规则标准,所有器官移植费用均由政府承担。
2010年,加拿大共实施器官移植2,153例,其中肾脏1,234例、肝脏443例、心脏167例和肺178例;另有等待器官移植者3,171人,其中247人在等待中死亡;完成逝世后器官捐献468例。加拿大的器官分配优先在本移植中心分配,遵循“病人至上和最佳使用”的原则。加拿大器官捐献及移植委员会是一个全国性的非营利组织,致力于促进和提高器官移植的数量和质量。其职责包括:(1)提供专业的大众宣传;(2)促进成员与合作伙伴间的交流合作;(3)促进器官(组织)捐献的意识;(4)在制定器官(组织)捐献和移植的政策中发挥专家咨询作用;(5)加强、促进相关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;(6)加强科研;(7)提供一个交流器官(组织)捐献、获取、移植科研成果的信息交流平台。
加拿大在器官捐献方面的卫生政策包括:(1)严重的脑损伤导致的脑死亡判定(2003年4月);(2)脑死亡判定与器官获取:捐献者管理(2004年2月);(3)心死亡器官捐献(2005年2月);(4)脑死亡中的脑血流(2006年11月)。
目前,加拿大主要开展的是活体器官捐献工作,逝世后的器官捐献不多,约占总数的5-19%。逝世后器官捐献移植工作体系的建设刚刚起步,与中国的情况相似。活体器官捐献最具特点的是“交叉配型”模式,即:一位活体捐献者可以指定一位器官移植受者,多位捐者和受者一起交叉配型,选出配型最接近的捐者和受者进行移植。据了解,活体捐献无需经济补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