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市人民辅警刘剑超从警20年,忠于职守,守护一方百姓安宁;溘然离世,捐献器官,挽救他人生命,展现人性光辉,虽死犹生!
刘剑超,1981年出生,2005年加入公安队伍,成为吉林市交通指挥中心的一名辅警。作为家中的顶梁柱,他是父母的好儿子、妻子的好丈夫、10岁儿子的好父亲;在单位,他二十年如一日,恪尽职守,是同事眼中忠诚可靠的好战友。
2025年5月4日凌晨2时许,刘剑超遭遇外伤,生命定格在44岁。挚爱的妻子和年迈的父亲在了解到剑超符合人体器官捐献条件,捐献器官可以挽救多人生命时,强忍悲痛做出了捐献器官的决定,并在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下,在《人体器官捐献亲属确认登记表》上,用颤抖的手,郑重签下了各自的名字。
当天,在家人和医护人员的护送下,刘剑超被推进手术室……他捐出的肝脏、肾脏、心脏、角膜,让多名终末期器官衰竭患者重获新生,使失明患者重见光明,也间接拯救了多个家庭。
当工作人员与刘剑超的妻子提及她们这一抉择,感佩他们一家人的大爱善举时,她眼含泪花,只是简简单单地说:丈夫走时还很年轻,如果说把他的器官放在别人身上,那么他们(受者)还能多救更多人。她说就是这么理解的,没有别的。剑超亲人深明大义,充满中华民族美德的大爱善举,使剑超的生命突破了生与死的藩篱,让数个绝望中等待的终末期器官衰竭患者看到了曙光,乌云密布的家庭阳光再现,生机盎然。
“死而不亡者寿”。生命不因死亡而终结,唯因爱而延续,向44岁捐献者——人民辅警刘剑超致敬!向刘剑超的亲人致敬!
(编辑:陈祥诚;资料来源:吉林省红十字会)